文人嗜酒,自古蔚然成风。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,即使穷困潦倒,也依然到咸享酒店排出九文大钱品二两绍兴老酒,酒之盛行从这里可见一斑。
酒因名人而名,美也随名人醉后的风雅举止挥发得淋漓尽致。李白醉酒美在飘逸豪放,贵妃醉酒美在妩媚,李清照醉酒美在一种深沉的忧郁,而杜子美醉酒的美则无疑使人感受到一份真实的忧伤与悲壮。凡人自不可与名人同日而语,故与名人同宴,侥幸之后自比谦谦君子已为时尚。酒尽人散,也难以言表,美在一份淡泊。
我自幼喜作文章,坐吟行歌一片苦心在爬格子,算起来已有十多个春秋,小打小闹,发表作品寥如晨星,虽然有些许失望,却多了一份耐性,多了一份充实。这里边当然也少不了酒的熏陶,冥冥之中给我自信以及持之以恒的力量。“酒逢知己千杯少”,但许是日渐成熟之故,今日的我,对酒如周敦颐之爱莲,可远观而不可近玩,却难以清高到极致,可刚出产的酒或时髦的啤酒偶尔还要浅酌几杯,亲近亲近,只是不敢言醉。这得怪我自己,就因为醉过几次酒,不是小醉,是那种大醉特醉,酩酊大醉,真是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”。二来,我是做泥工的,整天爬高爬低,酒喝多了自然就有安全之虞。
倘算酒龄,要追溯到我做泥工学徒之后,在表姐夫的带领下,出门打工。那时我22岁,在杭州九溪一工地上帮同乡的一位老板做事。在当时,若论手艺,我表姐夫手艺可以算上档次,“十八般武艺”样样精通。而我刚从师父当学徒出来,没多少经验,更谈不上手艺好。或许是老板看重我做事勤快的缘故吧,竟把我的工资和表姐夫归到一个档次,表姐夫羞愧难当,放不下脸面。一日,表姐夫不满,背后向老板挑起是非,说我手艺不精,泥水活做不到位,角不垂直,不能和他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,碰巧被我听见。当时我鼻子一酸,眼泪情不自禁掉了下来,我根本不敢相信说我坏话的竟是他。那晚一气之下,滴酒不沾的我喝了三瓶啤酒,呼呼大睡。事后,我才知道自己醉得不轻,吐得满床铺都是酒味,表姐夫也忙了一个晚上。
第二次醉酒是七年前的一个冬天,那年我刚结婚,我们农村时兴请新女婿“上门”的习俗,妻子一家都是淳安移民的新社员,一般不讲究这种习俗,或许是入乡随俗吧,那年“上门”到妻子外公家,外公和舅舅特意为我摆酒设宴,认认亲戚。盛情难却,坐在上座的我与外公并坐,显然有些受宠若惊,我紧张得有些发抖,一边笑一边递烟。那年外公家喜事多,大孙子在广州消防队提了干,又考上了博士生;小外公的女婿在衢州武警支队当上了支队长。大家一个劲地催我呷一口,我倒也不客气,喝了二两茅台,三四两四特酒,还喝了一小花碗温过的米酒。我醉得晕头转向,只是一个劲地喊着妻子的名字。第二天醒来,才知道是小姨夫用专车把我送回家的。事后,我整整两天进不了食,靠喝汤粥维持给养,吓得我半年滴酒不敢沾。
如今,我还经常与表姐夫出门做泥水活,来自都市的竞争压力让我终日不敢懈怠,更不能轻易喝酒。打工在外,带着妻儿的期望,我只能在梦里品尝那份孤独而甜美的芬芳。对于文学的梦,我不知能坚持多久、走多远。多少次我梦见自己变成一尾鱼儿,在酒杯里畅游,那酒香飘溢的地方,正是我的故乡。